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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如何保护业主利益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时间:2008-8-18 16:59:24 浏览:
小区内的任何车位都是应该收费的,因为整个小区不是每户居民都有车,而道路却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对有车居民收取停车费,可以保障无车居民的权益

       “小区内物业自行划线分割的停车位,到底该收多少钱?车辆刮碰由谁负责?交了钱却没有车位怎么办?”近年来随着有车一族的增多,各住宅小区物业开始自划车位并向业主收费,于是围绕着小区停车位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那么这种收费合法吗?物业公司收费之后究竟负不负保管责任?《物权法》实施后,业主该怎样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物业公司划出的车位如果占用的是业主共有的道路,那么有权确定是否该收费,所收费用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物权法》出台之后,业主要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该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明晰产权;如果是业主共有的道路,停不停车,怎么收费等问题都应该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才能实施。其次还应该协调有车的业主和无车业主之间的利益,达到“使用者出钱,不使用者得利”的目的。

      如果是业主主张收费,那么还应该与物业公司明确场地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的收益分配,因为场地使用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管理服务费则要保证物业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如何按照比例分配也应该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像目前我市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都是管理费或保管费,并不包含场地使用费。

      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航指出,从公平的角度说,小区内的任何车位都是应该收费的,因为整个小区不是每户居民都有车,而道路却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对有车居民收取停车费,可以保障无车居民的权益。但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设立停车位,只有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营运这种地上停车位。但是,如何收费、收费多少、收益如何管理需要出台相应法律予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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